喜剧之王 第一七二章 征服(上)-《全职制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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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有的时候一段好的背景音乐是对剧情很加分的。

    这段剧对所有人其实都是陌生的,但是大家还是能够迅速进入剧情的。

    这就是一名导演功力的体现,一名优秀的导演可以快速的告诉大家你在讲述一个什么故事。

    清晰的描述能力是一部商业片成功的必要因素,虽然郑树森穿着一身西装,但是当他按住封彪小弟的脑袋的时候在场的观众就清楚了这就是一个所谓的社会黑老大。

    先声夺人,郑树森仅仅是一个动作和一个句就让人感觉到了不一样的地方。

    黑帮电影是缘于香江的,而且这些帮派社团人士大部分是作为反派来衬托主角的。

    所以这些角色大部分都过于脸谱化和虚幻化,一身花衬衫顶着奇形怪异的发型,总之怎么夸张怎么来。

    而且性格大部分也很大一,帮派人士嘛?嚣张就完事了,干坏事就完事了,最后被主角消灭就完事了。

    这个时空可没有马龙.白兰度,自然也没有《教父》这样经典的电影,所以这种反派的塑造大部分都比较单一和单薄。

    可是这个郑树森饰演的刘华强不一样,一身西装好似成功人士,但是这体面的外表只不过是掩饰他内心狠辣的修饰而已。

    一手玩刀,一手玩派,脱下西装照样能当流氓。

    秦景云说要塑造一个不一样的反派,现在似乎真的有点那个意思了。

    吉他一响,强哥出场。

    秦景云这个时候着重在观察耿越,其实这段戏对于耿越来说是不怎么公平的,但是对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个对于耿越的演技近距离观察的机会。

    演员首先需要得到观众的认可,其次就是专业人士的认可。

    这段戏郑树森的戏份是强势的,耿越的戏全都在表情里,演好了绝对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被枪指着的那一刻耿越的表情明显一僵,随后就是一丝慌张涌上了面部,紧接着眼神里流漏出一丝恐惧。

    双方都是老对手了,对彼此的性格太了解了,这种被寻仇的情况弄不好就是一个血溅五步,耿越清楚今天的事情是不能善了了。

    慌乱中的耿越拿起了一根烟,但是刚刚点上火的时候就被郑树森吹灭了。

    一次、两次、三次。

    被吹灭了三次后耿越直接把打火机扔到了桌子上。

    “好。”

    秦景云心中暗自给耿越叫了一个好,耿越的这场戏全部都在动作上,扔打火机的那一刻其实就意味着耿越已经认命了,他知道自己今天栽了。

    而当郑树森把枪扔到耿越怀里的时候耿越已经明显懵了。

    这个时候的耿越脸上的表情是很纠结的,是装孙子认怂认到底还是来一次极限一换一这是一个抉择。

    在原版电视剧里很多观众其中一直在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刘华强给封彪的那把枪里到底有没有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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