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李煜之墓-《女总裁的贴身强龙》


    第(1/3)页

    秦叔同直接被林阳的话吓出一身冷汗。

    这把剑是他托了不少关系,花了大把的钞票,才搞到手的。

    这是货真价实的古剑,而且还是皇家配件。

    此剑名叫春水,乃是南唐后主,李煜的佩剑之一。

    这也就是这把剑贵的原因,古董出土,必然涉及古墓,这把剑就是盗墓团伙从李煜的墓里挖出来的。

    这把剑的原价,当时是八百万,这就已经很肉疼了,可当这把剑被带出来时,盗墓团伙却像抢劫一样开价两千万。

    个中缘由,后来还真被秦叔同打听到了一些眉目。

    原来这些盗墓贼,在墓里遇到了粽子,那粽子十分凶残,杀人不眨眼,还专门咬脖子。

    一行二十几人,只剩下四个人活着出来了。

    而这一切的源头,就是一把剑。

    当然,不可能是这把秋水,这把剑只是李煜私藏的剑冢里,其中的一把而已。

    具体里面有多少把剑,盗墓团伙并没有告诉秦叔同,因为如果这话一说出口,剑就贬值了。

    而且还会吸引各路人争相哄抢。

    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一次倒斗后,盗墓团伙幡然醒悟,直接金盆洗手。

    四个人最终以一千六百万的成交价,卖出了这把古剑。

    之后四个人把钱分分,便跑得没影了,让秦叔同想找都找不到。

    但李煜的墓却是露了出来,吸引不少人的关注,界内的各种翘楚,都纷纷前往,企图一探究竟。

    见林阳要走,秦叔同一咬牙跺脚。

    “慢,姑爷,我这把剑你看不上眼,不代表它没价值。”

    “我知道一处古墓,或许有你想要的东西。”

    这个消息的价值,远比古剑值钱。

    那些盗墓团伙,只把这些消息告诉了秦叔同,这便是价值。

    “嗯?”

    林阳一听古墓,顿时来了精神。

    上辈子他躺在床上,每天都要听小说睡眠。

    而最让他喜欢的,便是盗墓文章。

    他曾经幻想自己成为一个探险小队的领头羊,带着对讲机,领着一个枪法奇准的胖子,和一个身材爆炸的华裔妞。

    在深不见底的古墓深处,配合无间,偷古物如探囊取物,和粽子斗智斗勇,解开各种谜题,闯过各种关卡。

    但自从他来了这个世界后,却是没见过什么古墓的消息,他甚至从没听说过什么类似的新闻。

    秦叔同说的,八成是假的也说不定。

    “你继续说。”

    秦叔同搓着老手,满脸谄媚。
    第(1/3)页